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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与新社会空间的生成——一个中国流动人口聚居区的历史

作者:
项飚
出版日期:
2002年8月
报告页数:
27页
报告字数:
20744字
所属图书:
社会转型:北京大学青年学者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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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今中国农民大规模的跨区域流动所以如此引人注目,其直观的原因大概有两点:一、它已成为现今中国社会生活的一项“结构性”事实,即稳定的、涉及社会多方面的重要现象。二、流动态势超出了人们最初的预料,国家的控制措施在现实中难以完全到位,根据有关政府材料,1994年全国流动人口约8000万,登记的为4400万。暂住人口的违法犯罪率为12.8%,是总犯罪率的4倍弱。根据北京市副市长孟学农对新华社《瞭望》周刊记者的讲话,1995年北京市的刑事犯罪案件中,外来人口作案占56%,集中聚居地区占70~80%。根据1994年本人在广东的调查,外来人口作案的破案率可能为一般案件的1/3。1989年北京流动人口约为131万,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有101万。原计划在2000年市区流动人口达210万。(见大城市政府调研机构联合课题组:《中国大城市人口与社会发展》,第9页,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北京,1990。)到1994年,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等单位于该年11月10日进行的流动人口调查,全市流动人口为329.5万,绝大部分在市区,而其中在市区居住的就达238万,在公安部门登记的可能不到2/3,现实发展完全超出了规划预测。政府和社会已为此感到焦虑。农民自发流动的开始,固然来自于国家自上而下的对某些个体的权利的界定,这些权利主要包括:农民因“大包干”而获得的农副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因公社制的解体而获得对自身劳动力的自由支配权、因国家的城乡个体户政策的获得的从事非农业经营的自主权,以及在一定范围的进行物质交换的权利。这在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都已得到体现。此后的关于农民到小城镇落户、可在城市银行开设独立户头等等的权利,则与其说是国家主动界定的,毋宁说是农民在现实中争取到的。但是,这种“权利”的获取,怎么被运作成了现在大规模的社会行为呢?尽管我们已在宏观层次上对流动的数量、成因、分类等作了很多描述和分析,但流动行为的内在规则和机制仍然是个“黑箱过程”。通过对北京大学图书馆1989年1月至1995年6月报刊目录检索和北大图书馆书库中文目录检索,我搜集到有关农民流动的学术文章62篇。此判断是对这些文献分析后得出的结论。

关键词:

作者简介:

项飚:

文章目录
·一、框架和概念
·二、个案概况
三、流动史和新社会空间的形成
  • 1.1970~1980年 地下的小群体流动
  • 2.1980~1982年 公开的小群体流动
  • 3.1982~1984年 完全进入市场的小群体流动
  • 4.1984~1986年 连锁流动
  • 5.1987~1995年 集体流动
四、讨论
  • 1.关于“新社会空间”
  • 2.关于“传统网络市场化”
  • 3.对于体制变革的意义和政策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