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是互补的关系,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途径。社会组织能使政府的运作成本降低,是各种利益表达的途径,可以缓解社会矛盾。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的建设,避免行政化、营利化、空壳化和庸俗化,同时要正确处理自身与政府的关系。
政府社会组织作用关系自身建设
邓伟志:作者系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上海市未来学研究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