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对一般民众来说是新名词,对社会管理者而言是一个新领域。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要更加和谐”的重要认识;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有两个重大的理论贡献,一是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并成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齐名的战略目标;二是提出了“社会建设”的重要概念,适应我国工业化、城市化新的发展阶段的需要,把正在进行着的与经济建设相对应的社会领域的建设,作了一个明晰的概括,统称为“社会建设”,从而使上述工作的地位得到了提高,理论上有了依据,建设的目标更加明确。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将“社会建设”单列一节,使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原来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变成了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并写进了新修改的党章总纲中。十七大以后,社会建设由理论走向实践,开创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近几年来,社会建设的实践在全国各地陆续得到推进,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http://news.163.com/10/1027/20/6K1G17UQ00014JB5.html中,又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政策方针上进一步指明了社会建设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