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边疆地区一般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重合,历史上开发边疆地区的思想、政策、制度、组织基本上与我国历代王朝的民族观、民族政策、统治思想和有关制度、组织一致。中国封建王朝统治者的民族观、治理民族地区的政策制度在不同朝代都有自己的特色,按照其主要特征大致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核心地区族群建立的王朝采取的政策和制度;第二类是带有边缘地区族群血统的核心地区族群建立王朝的民族政策,主要是隋唐;第三类是边缘地区族群建立的地方性统治政权,如十六国时期的诸王朝、南北朝的北朝以及辽、金、西夏;第四类是边缘地区族群建立的全国性政权,如元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