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行业的发展历程紧跟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方向,“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的新业态用工模式应运而生并日趋发展,且很可能成为未来劳动用工发展方向。现行劳动法律制度与新业态用工现状难以匹配,用现行劳动法律规范以及据此建立起来的司法裁判规则解决新业态用工实践产生的新问题,必然会遇到困境,产生争议。因此,如何在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避免加重新业态企业负担、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利益之中寻找最佳平衡点是目前我国用工领域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报告在了解现状、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综合完善方案,希望能够对未来新业态用工立法及司法有所裨益。
互联网劳动法律新业态用工
周最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研究方向为劳动法。
罗映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研究方向为劳动法、商法。
邢蓓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审判长,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