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福建省近年来坚持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立足福建教育发展实际,通过明确责任督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扎实推动“四个一”机制、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畅通责任督学职称评聘渠道、提高责任督学专业化水平、调动责任督学履职积极性、加强责任督学工作条件保障、激发市县教育督导改革主动性等八大举措,探索创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取得显著改革成绩。面对新时代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福建总结出三方面建议,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督学和教育督导队伍,进一步推动经费保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督导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