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多年的转型改革,中国乡土社会发生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工商业化”价值的逐步显现。在这个过程中考察乡村公共物品的提供,就会发现,1978年开始的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改革农村生产组织形式——从计划行政管理的集体生产,转变成更有市场敏感性的分散家庭作业——在乡土社会中引入了商品和市场的因素。但是,它只是在家庭承包的土地这一准私人物品上,引进了民间投资农业生产的机制,却未从实质上触及乡村公共物品的提供机制,传统计划体制和大集体生产方式下形成的公共物品及其制度得以完整地延续下来。
刘光华:法学博士,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意大利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学理论、区域国别学。
赵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