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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导型发展规划的地方回应研究——以N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为例

作者:
李文钢
出版日期:
2019年7月
报告页数:
20页
报告字数:
18304字
所属图书:
当代中国田野观察(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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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期,改善和保障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从性质上讲,就是要改善和保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杨明洪:《西藏“安居工程”建设:基于公共产品视角的分析》,《中国藏学》2007年第2期。在农村公共产品的分类中,农村的私人房屋并不属于农村公共产品的范围,但是在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政府从促进少数民族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状况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常常将少数民族村民的私人住房也纳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范围,由政府协调人力、物力统一建造。受到当前中国农村自上而下的制度外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的影响,叶兴东:《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经济研究》1997年第6期。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诸如“扶贫安居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常常存在工程建设脱离当地少数民族实际需求的问题,刘芳、郭锐:《关于云南农村安居工程中民族文化支点的理论思考——以云南省思茅市西盟、澜沧二县实施茅草房改造为例》,《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对政策实施对象造成了一些负面的社会文化影响。

关键词:

作者简介:

李文钢:贵州大学中国西部发展能力研究中心。

文章目录
·引言
·国家视野中的N村苗族村民
N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过程
  • (一)自上而下的制度外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
  • (二)“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的地方参与
  • (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面临的地方挑战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能够取得成功的原因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