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员阶层是在河南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行使实际行政管理职能的领导干部。具体包括:省、市、区(县)、乡镇中拥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乡科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以及部分拥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处科级以下干部和不拥有实际行政管理权的处科级及以上干部。该阶层是社会核心阶层组织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水平的决策者,掌握着当今河南社会最关键的资源——组织资源,在社会分层结构中处于明显的优势。该阶层在河南省分层结构中所占比例为2.1%,在河南省城镇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为2.6%,在河南省农村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为0.2%。依据掌握组织资源的多少和运用组织资源的方式,该阶层可以分为如下等级:县处级以上政务员,指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拥有实际决策权和管理权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占政务员阶层的9.4%;乡科级政务员,指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拥有实际决策权和管理权的干部,占政务员阶层的17%;乡科级以下拥有实际决策权和管理权的干部以及没有实际决策权和管理权的乡科级以上干部,占政务员阶层的57.%;正科级以上公有制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如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出版社社长等,占政务员阶层的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