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言表现形式来看,知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个别性知识,一类是普遍性知识。个别性知识通常由单称陈述表现。普遍性知识则表现为全称陈述,有时又称这类知识为理论。此外,特称陈述如“太阳系的有些行星有卫星”、“某些碱与盐酸不发生反应”等也可能成为知识。不过,由于这类知识可从个别性知识中演绎出来,因此尽管在形式上,它们与那些表现为单称陈述的个别性知识有所不同,但在内容上并无根本区别,可以把它们看作个别性知识。全称陈述通常可以写成“所有F都是G”这样的形式。如果F的数量是有限的,并原则上可以获知所有包含于F中的事例,那么这类全称陈述也可看作个别性知识。如果F的数量是无限的,则称“所有F都是G”为严格全称陈述。理论往往是一类严格全称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