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门体制,是在合理划定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把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归入一个部门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或者把职能相同及相近的机构归并成一个较大的部门,由其统一行使职权,把原来的政府部门或改革为内设的职能机构,或改革为大部门管理又具有一定独立地位的机构。与此同时,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由市场或社会进行自行调节。很显然, 大部门体制有利于解决政府部门存在的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问题,实现职能的有机统一、权责的有机一致和分工与协调的有机配合。不过,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改革往往并非一蹴而就,有时还会事与愿违,为此,需要对现有的改革定势进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