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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权利义务说:婚内强奸立论的理论原点

作者:
冀祥德
出版日期:
2005年8月
报告页数:
10页
报告字数:
8533字
所属图书:
中国妇女研究十年(199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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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内强奸的特殊性和隐蔽性决定了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婚内究竟有无强奸——司法实践裁决不一,立法规定模糊不明,人民认识众说纷纭。其理论主要有婚内强奸“他罪说”、“两罪说”、“肯定说”。尤其是“肯定说”的诞生,体现在社会法治思想的进化过程中,对妇女不可侵犯的性权利保护的价值取向。“耦合权利义务说”成为婚内强奸立论的新原点,本文对该理论的基本理念、相关概念进行理性分析。基于此,提出了婚内强奸犯罪化的立法变动建议。
关键词:

理论婚内强奸耦合权利义务说犯罪化

作者简介:

冀祥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先后从事过警察、警校教师、律师、检察、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地方志、出版工作。现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法学院、鲁东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出版专著、教材60余部,发表论文和理论文章300余篇,向中央提交内部研究报告70余份。曾获第一届全国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教育部等单位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若干。

文章目录
婚内强奸的理论聚讼
  • 1.丈夫豁免权
  • 2.婚内强奸的危害性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之程度
  • 3.如果将婚内强奸作犯罪论,则在司法实践中取证难、缺乏可操作性
  • 4.如果将婚内强奸作犯罪论,则易使妻子动辄以此“要挟”,从而使得丈夫处于性的恐慌状态
  • 5.“强奸”一词中的“奸”是贬义,在合法的夫妻性关系中不存在“奸”
  • 1.时间肯定说
  • 2.情节肯定说
耦合权利义务说 婚内强奸立论新原点
  • 1.“耦合权利义务说”的基本理念
  • 2.“耦合权利义务说”对性违约的理性分析
  • 3.“耦合权利义务说”对性暴力的理性思考
婚内强奸犯罪化的立法变动建议
  • 1.对婚姻法的立法变动 规定夫妻同居义务及违反同居义务之法律后果
  • 2.对刑法的立法变动 规定婚内强奸告诉乃论
  • 3.对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变动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中增加精神损害赔偿
  • 4.在婚内强奸司法救济制度内引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