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在西方历经30年,从最初的理论空间走向实践、技术空间,作为选举民主的补充对政策制定和政府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21世纪初协商治理的概念开始进入中国学界,差不多同一时期以议事为名的基础协商实践在中国基层治理中有所萌发。经过多年的理论阐释和基层实践后,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全新的政治理念和制度安排进入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先后指出,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至此,从学界到政界,从基层到顶层,无论各界理解和操作如何,基层协商、协商治理、协商民主等已上升为热词。各种不同形式的实践探索也广泛兴起,成为多元主体和各级组织的创新焦点。
在自上而下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互动参与的双向驱动下,承担国家治理创新突破重任、承载多元异质需求的基层率先大胆尝试协商治理,特别是城市社区,不断涌现“议事会”“恳谈会”“圆桌会”等议事形式,其中不乏成功案例。但是什么是真正的社区协商?社区协商如何面对社区治理的困境?社区协商如何合法化、常态化和平台化,才能使基层治理高效、实际地运转起来?对诸多问题的探讨才刚刚起步。本篇将通过梳理目前城市社区治理现状,并结合笔者课题组在全国城市基层治理的调研和在N市GL区的社区协商创新实验,从实践层面探讨协商在中国基层社区的可能及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