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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展望

作者:
朱卫国 金锦萍
出版日期:
2009年9月
报告页数:
7页
报告字数:
6080字
所属图书:
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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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综上所述,我国慈善领域的法律制度处于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之中。这些制度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毋庸置疑的是,现阶段我国并无慈善领域的统一法律,相关规定还是散见于特别法和行政法规规章之中。具体来说,现有的法律制度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 慈善事业法律体系尚未形成。其次, 存在严重的制度缺失。再次, 具体规则存在错位。 面对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和慈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之间的落差,慈善立法日益成为众多有识之士讨论和吁求的共同话题。这些话题集中了慈善立法的方方面面。应当看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慈善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 步,这对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但是,现有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也是非常明显的。可以预见,中国慈善制度建设将随着中国慈善组织的不断发展而提升。
关键词:

展望慈善事业法制

作者简介:

朱卫国:民法学硕士,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处长。曾参与六十余部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审查工作,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社会等诸多方面。有《过失相抵论》、《辅助性原则解释》等文章发表。

金锦萍:祖籍浙江宁波,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95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2001年),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2004~2006年),耶鲁大学访问学者(2005年),密歇根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南都观察特约顾问。长期痴迷于社会法、慈善法和非营利组织法的研究,作为此生使命之所在。已经出版的著作有:《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独著)、《中国非营利组织法前沿问题》(独著)、《社会组织财税制度》(独著)、《中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合著)、《转型社会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合编)、《新媒介赋权: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演进》(合编),《通行规则:美国慈善法指南》(合译)、《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合译)、《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二)》(合译)、《非营利组织的治理》(独译)。

文章目录
·(一)慈善的基本概念和慈善活动的基本原则
(二)关于慈善组织的法律规范
  • 1.慈善组织的设立
  • 2.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
  • 3.慈善组织免税资格的取得
  • 4.慈善组织的监管机制
·(三)慈善募捐活动的法律规范
·(四)慈善志愿者和志愿活动的规则
·(五)慈善(公益)信托的法律规范
·(六)扶持和奖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