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万象自有其存在的方式和规律,人把握经验的路子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体验、推理、洞察、顿悟都常可能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办法。但是,科学研究却有些不同,它比较强调能重复检验的认知模式。人文社会科学也不例外,若不承认和遵循这一点,总似难以避免他人就“严谨性”提出的责难。纯粹的哲理性分析倒是好办,坚守严密的逻辑阵线便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相比之下,社会研究就较为费事了。尤其是在作质性研究时,如何把握和呈现社会研究中的经验,十分重要。我们常说的乡村研究就是这么一种研究,在这个话题下,英国人类学家利奇挑起了一则“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