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对就诊者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损害)及其原因、医疗方应否或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等相关问题认识不一而形成的纠纷。医患关系是社会生活中人际关系中的特殊表现形式,是医院与社会之间最重要的关系之一,医患关系的状况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赵新河:1985年8月至1990年在医院担任执业医师,1990年8月考取西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医疗纠纷的法律处理、刑法、司法制度、卫生法学,兼任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