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河南省党政机构改革,省委机构行政编制精简20%;改革后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仅40个,比原来减少13个,精简23%,人员编制精简48.2%;公安、司法等机关专项编制精简28%。通过改革,省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已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宏观管理工作上来。2002年8月全省基本完成市县乡机构改革,省辖市级、县级总体精简23%左右。期间还先后进行了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工商、税务、质监等垂直管理系统的机构改革。机构改革3年来,河南18个省辖市14个市不超编,焦作、安阳等地已达市县整体不超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