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详情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人口流动与基金自我平衡

作者:
王国洪
出版日期:
2019年1月
报告页数:
19页
报告字数:
12712字
所属图书:
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9)No.10: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
下载阅读 在线阅读 原版阅读 生成引文
摘要: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名义费率偏高,其与基金自我平衡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名义费率至少有8%的下降空间。各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征缴效率和实际费率均存在较大差异,征缴效率对基金征缴收入及基金自我平衡的影响均显著为正,实际费率与基金征缴收入及基金自我平衡之间存在倒U形关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赡养率呈递增的基本态势,其与基金征缴收入及基金自我平衡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人口净流入对基金自我平衡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在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大背景下,地区间费率差异与人口流动加剧了基金失衡。建议建立全国基础养老金制度,尽快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5年内各地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名义费率统一调整为20%,在此基础上,各地区通过提高征缴效率,确保各地区各企业间养老保险负担的公平。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规模,将女性法定退休年龄延迟至60岁,并适时推出弹性退休制。

关键词:

人口流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基金平衡

作者简介:

王国洪: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北京产业经济学会理事、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少数民族地区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主持及参与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等10余项。合作出版专著1部,参编著作6部。参与撰写《要报》3份,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次。先后在《经济管理》《人口学刊》《民族研究》《现代财经》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入选北京市2022年度市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

文章目录
研究问题的提出
  •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名义费率偏高,实际费率低于20%
  • (二)不断增加的制度赡养率减弱了基金的自我平衡能力
数据来源、指标选择与模型构建
  • (一)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构建
实证结果分析
  •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人口流动对基金征缴收入的影响
  •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人口流动对基金自我平衡的影响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一)主要结论
  • (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