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是村民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当地习俗,为维护本村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做出的相互约定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村民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自治载体。河南省村规民约建设在促进全省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健全和完善河南省村规民约建设,在总结村规民约建设有益经验和规律性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规范制定程序与内容、加强指导督查、提高村规民约执行力。
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秩序农村社区建设村风民俗村规民约建设
王海昌:博士,河南省民政厅副处长,社会管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政策研究与实务工作。
王奎清:哲学硕士,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政治理论教育及社会政策研究、思想政治理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