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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居民医保门诊大病中儿童门诊大病的保障

作者:
王艳艳 董朝晖
出版日期:
2015年8月
报告页数:
14页
报告字数:
11626字
所属图书:
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2015)
摘要:

居民医保的制度设计及发展轨迹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职工医保的经验,在门诊大病病种选择上便是如此,因此,居民医保门诊大病覆盖的病种最初没有足够重视儿童门诊大病。本文以几例遗传性代谢性儿童门诊大病为例探讨了病种选择,并针对目前儿童门诊大病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儿童门诊大病保障的建议。

关键词:

居民保险门诊大病儿童门诊大病遗传性代谢性疾病

作者简介:

王艳艳:信息专业硕士,管理学硕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医疗保险政策、信息管理。

董朝晖:卫生经济学博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医疗保险政策、医药卫生政策。

文章目录
门诊大病病种选择
  • (一)门诊大病覆盖的病种
  • (二)儿童门诊大病病种选择探讨
目前我国儿童门诊大病的保障方式
  • (一)居民医疗保险中将部分儿童门诊大病纳入门诊大病病种范围,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 (二)部分门诊统筹封顶线较高的统筹地区可由门诊统筹基金进行一定程度保障
  • (三)部分统筹地区的门诊费用超过一定额度后由住院统筹基金进行支付
  • (四)青岛市将部分疾病纳入救助保障范围
当前我国儿童门诊大病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有些疾病已纳入门诊大病保障范围,但是由于治疗时程长,治疗总费用超过封顶线很多
  • (二)个别疾病的治疗药品不在医疗保险的适应征范围内
  • (三)个别疾病的治疗药品不在医保保障的范围内
完善居民医保门诊大病中儿童门诊大病保障的建议
  • (一)在门诊大病保障决策中对儿童门诊大病给予更多的关注,地方应结合实际情况,率先将成本-效果较好的治疗方案纳入医疗保障
  • (二)对纳入门诊大病的患者明确其治疗方案,可采取按人头付费的方式
  • (三)建立分级治疗机制
  • (四)建立医保主导下的药品谈判机制,发挥集团购买优势
  • (五)将部分遗传性罕见病筛查费用纳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