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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宗法—军令”型城市治理体系

作者:
陈松川
出版日期:
2023年8月
报告页数:
47页
报告字数:
41186字
所属图书:
中国古代城市治理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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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的历史中,商周时期属于古代城市的第一个成型期。虽然早期城市的产生可能早于商代,但中国古代城市在形态和功能上的典型特征基本上是在商周时代形成的李鑫:《商周城市形态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第3页。。周代是中国古代城市治理体系的生成期,这一时期是一个逐步构建起国家治理基础制度和治理网络的“建章立制”的时期,即所谓“体国经野”。与其作为生成期的时代特点相对应,与西周城市治理相关的直接记载有限,内容不够周详。到春秋战国时期,城市治理的相关资料才比较详细、准确,但春秋战国的各种制度大多是在西周制度基础之上的发展完善和变革,具有很强的延续性,从中也可窥见西周城市治理的概貌。“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以及周代的典型城市国都所必备的两大特征,即建都必立宗庙《诗·大雅·绵》曰:“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其绳则直,缩版以载,作庙翼翼。”、建都必驻大军(这也是国都被称为“京师”的原因《诗·大雅·公刘》曰:“笃公刘,逝彼百泉,瞻彼溥原;乃陟南冈,乃觏于京。京师之野,于时处处,于时庐旅,于时言言,于时语语。”“京”就是大块的向阳高地,适宜修建许多宫室的地方。“师”就是指军队的驻屯地。“京师”连称,因为此地驻屯有重兵。后来国都称为“京”或“京师”,就是起源于此。见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第40页。),都说明了周代城市治理体系的基本逻辑是将血缘伦理秩序理念与军事组织形式有机结合。这一思路下产生的以高度严密的等级制为核心的周代城市治理体系,为中国古代城市治理体系确立了社会心理结构的基础和话语标杆。

关键词:

作者简介:

陈松川:工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北京建筑大学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城市公共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公共管理系主任,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理事。出版著作《中国对外援助政策取向研究(1950-2010)》《西方城市管理:历史、理论与政策》《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与创新》等。

文章目录
第一节 周代宗法制“血缘”国家治理体系
  • 征服性宗族城市国家本质——“天下”的形成
  • 宗法制国家治理理念——礼制
  • 国家治理结构体制——分封制
  • 国家基本治理模式——国野体制
第二节 周代城市的发展
  • 周代的两次城市发展高潮
  • 周代城市以宗法、政治、军事为主的内涵
  • 周代的城市初级阶段基本特征
  • 中国古代第一个理想城市模型——“营国体制”
第三节 “宗法—军令”型城市治理结构
  • 城市外部治理结构——城邑分级体系
  • 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城郭结构
  • 城市内部行政组织结构——“乡—闾(里)”结构
第四节 “宗法—军令”型城市治理体制
  • 宗法贵族治理体制
  • 城市治理体制——乡闾体制
  • 城市治安、市场、人口、市政管理体制
第五节 “宗法—军令”型城市治理机制
  • 以宗族血缘自然关系为基础的等级分区管理机制
  • 以时序控制为主的城市秩序管理机制
  • 以门墙等人设障碍构成的层层分隔管理机制
  • 旌表闾门的城市社会教化机制
第六节 “宗法—军令”型城市治理体系的总体特征
  • 以等级尊卑规定秩序的城市治理体系
  • 政治身份与地理空间相结合的军事组织层级化治理路径
  • 制度与设施相结合的治理落实手段
  • 教化预防与禁令制裁相结合的治理理念初现雏形
第七节 案例:周公营洛邑
  • 周公营洛的背景
  • 周公营洛的过程
  • 周公营洛所形成的城市治理体系
  • 周公营洛对中国古代城市治理的重要意义
·小结